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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人大常委会召开《海南藏族自治州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

8月25午,海南州人大常委会召开《海南藏族自治州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绍福出席发布会并《条例》相关内容作了介绍,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孙军霞安排部署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条例》各项工作州委宣传部副部长汪生宝主持发布会。

《条例》于2026年2月8日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2026年5月29日青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6月16日州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三十四条,未设章节。1至8条明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生态优先要求及政府职责。第9至18条明确项目开发和终端应用重点,从10个方面破解发展难题。第19至27条聚焦装备制造、技术创新,推动清洁能源与绿色算力、产业链聚集融合,形成特色产业集群。第27至33条明确财政、金融、科技、土地、人才等支持政策。

会议强调,《条例》的制定出台是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能源安全、培育新动能及推动产业升级的关键举措,是破解产业瓶颈、完善法治供给的必然要求,全州上下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确保各项条款落地落细、见行见效。一要抓实《条例》落地落实,健全闭环执行体系。将《条例》宣传纳入普法重点,面向行业部门、能源企业分层宣讲,推动法规要求直达项目一线。建立部门联动审批机制,优化审批流程、破除落地瓶颈,常态化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以刚性监管规范清洁能源全链条发展。二要坚守生态优先原则,打造多能互补能源基地。坚持“生态优先、开发有度”,推进大型风光基地建设,推广光伏立体种养模式,依托光伏治沙修复荒漠生态。依托水电调节优势,补齐储能发展短板,加快青粤直流特高压外送通道建设,持续扩大高原绿电外送规模,稳步推进“十五五”6800万千瓦装机目标,构建水风光储热协同互补的新型电力系统。三要聚焦就地消纳增值,延伸清洁能源产业链。落实产城融合要求,依托绿电、冷凉气候优势,壮大绿色算力产业,提升绿电就地消纳效能。培育绿氢、新能源装备制造等新业态,完善新能源设备回收循环体系,打造清洁能源循环产业园,推动绿电广泛融入生产生活场景,切实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四要强化政策要素保障,优化产业发展生态。统筹财政专项经费,引导社会资本和绿色金融赋能产业发展,深化产学研合作,攻坚高原储能、地热利用等关键技术,推动清洁能源与文旅、高原农牧业融合发展,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共享产业发展红利。

会议要求,全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采取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方式,监督《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同时,要及时分析研判《条例》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对策,着力推动法规有效实施。

发布会上,马绍福副主任和孙军霞副州长还为州政府相关部门颁发了《条例》单行本。

西海都市报、海南州融媒体中心、共和县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以及人大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州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