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至29日,海南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州会议中心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建宏主持会议,副主任樊润元、三措、华旦、耿生成、丁瑞毅、马绍福,秘书长快欠端智及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青海省包虫病防治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关于海南州2023年州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关于2024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的报告的审查报告、关于《海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订草案)》的审查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人大代表票决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调整2024年人大代表票决政府个别民生实事项目的议案、关于海南州2023年州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关于202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海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及其说明。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青海湖南岸旅游市场规范整治情况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调整2024年人大代表票决政府个别民生实事项目的决定(草案)、关于批准海南州2023年州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批准海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的报告的决定(草案),以及《海南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海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向新任命的有关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落实“一会一法”学习制度,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公保才旦,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题,开展了专题讲座。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孙军霞、李国胜,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乃吉,州人民检察院院长杨淑萍,以及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和、贵德、贵南、同德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贵德、兴海县四名州级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