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3日至24日,海南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建宏,副主任张生彪、三措、耿生成、马绍福,秘书长李松森及常委会委员共35人参加会议,耿生成主持会议。
州监察委员会主任井永杰,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李魏,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东智加、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拉松,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以及州人民政府有关组成部门负责人和贵南、同德两县各两名州级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海南州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安排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第二批)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海南州“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州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报告,州人民检察院关于海南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报告,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州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全州中小学体育教学工作开展情况的视察报告,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议案,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海南州人民政府安排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第二批)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召开海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批准海南州人民政府安排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第二批)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报告的决议、关于召开海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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